解释 : 臣为郎时, 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