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