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 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