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