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