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 诸侯,入事秦,因以瑕衅,以 辅始皇, 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 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 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 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 ,废適立庶。 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 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