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