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