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