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