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 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 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