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