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 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