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 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 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