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