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太 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 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 ,有女五人。 太仓公将行会逮 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伤泣,乃随 其父至长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皆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 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 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为官婢, 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有虞 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 民不犯。何则?至治也。今 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 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 ’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 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 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 断支体,刻肌肤 ,终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 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 意哉!其除肉刑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