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 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 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 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 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 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