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 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 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