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 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 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 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