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