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 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 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