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 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 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 家曰大凶 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