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