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 且能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主矣。此 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 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, 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