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 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 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 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