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 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 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 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 敬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人 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 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 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 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 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 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 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 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尉至,即 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 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 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 王怒,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