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晋平公十四年,吴季札使晋,曰:“晋国之政卒归於韩、魏、赵矣。”晋顷公十二年,韩宣子与赵、魏共分祁氏、羊舌氏 十县。晋定 公十五年,宣子与赵简子侵 伐范、中行氏 。宣子卒,子贞子代立。贞 子徙居平阳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