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 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 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 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 何足食!” 乃止,遂行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