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