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 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 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 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 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 ,王令人 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 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 奴者雷被等, 废格明诏 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 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 削二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 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 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 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