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 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 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 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 南事发,治党 与颇及江都王建。 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 。天子不 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 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