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