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