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