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