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 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 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 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