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 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 定,上下 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