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 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 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