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