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 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 穷之;自勇其断,则 毋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 之。规异事 与同计,誉异 人与同行者, 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 饰其无失也 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击排,乃後申其 辩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泽 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 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 ,以此相持,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