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 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 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 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 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 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 服舍中。及 淮南事发, 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 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 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 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 国除,地入 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