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 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