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 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 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