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 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