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