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