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