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 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