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