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 则毋以其失穷之; 自勇其断,则毋 以其敌怒之;自多其力,则毋 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 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 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 所击排,乃後申其辩知 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,而周 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 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 相持,此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